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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品質監督站的工作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品質的政策和法規,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標準監督、檢測工程品質。  

2、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實事求是地反映品質情況,及時妥善地處理品質問題。  

3、努力提高業務水準,虛心聽取有關單位意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認真改進監督工作。  

4、工程施工中,監督員必須按照監督計畫對工程品質進行抽查。房屋建築和構築物工程的抽查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決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其他工程的監督重點視工程性質確定。  

5、對不按技術標準和有關檔要求設計和施工的單位,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對發生嚴重工程品質問題的單位令其及時妥善處理;對情節嚴重的,按《條例》進行罰款,在建工程應令其停工整頓。  

6、對監督驗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品質監督檔案,驗收後實事求是的填寫監督報告。  

7、對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的工程,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整改後,監督參建主體單位重新驗收,工程評定合格並辦理了備案手續後,方可交付使用。  

參加驗收,寫監督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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