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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居住習俗

  回族的居住習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它與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發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也與回族的信仰習俗、飲食習俗等有一定聯繫。

  回族居住區域及分佈傳承回回民族的居住習俗,可以追溯到西元7世紀中葉。那時,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過海陸兩條主要道路(史稱“香料之路”和“絲綢之路”)來中國經商的較多。一些從海道而來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的通商港埠進行貿易,他們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濱口岸。唐時,這些回族先民主要僑居在當時中國貿易最興旺的廣州和揚州。從陸路來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長安的“西市”和“東市”。這些穆斯林商人不論是留居廣州、揚州的,還是留居長安的,他們來中國後,有許多人買田地,修房屋,就地與漢族姑娘成親,安家落戶。據《資治通鑒。唐紀四八》貞元三年條記載,玄宗天寶年間(742年??756年)以來,這些“胡客”“留居長安者四五十餘年,皆有妻子,買田宅,舉質取利,安居不欲歸”。宋時,通商貿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礎上繼續發展,來華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較唐代更多。他們主要聚居在廣州、泉州、杭州。政府為此還專門給他們在江河邊上劃撥留居區域,出現了不少“回回塚”等。由於這些回回先民的經濟基礎好,居住條件在當時來說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結構、造型、設施相當可觀。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層樓傑觀,晃蕩綿亙,不能悉舉”。唐宋時,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區和禮拜寺。每一聚居區的“蕃客”所在地都稱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幾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幾百人至上千人。隨著“蕃客”和“蕃坊”數的逐步增加,唐宋時,政府為了加強社會秩序的組織管理,要求每一個蕃坊的穆斯林推薦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長”,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來中國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經商而來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開始,成吉思汗幾次西征,大批的中亞、西亞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隨軍遷徙到中國。有軍人、工匠、學者等等。軍士都被元編入“探馬赤軍”,參加滅宋的戰爭。這時的回回,他們已不再是僑民,而是作為主人翁,像中國當時的漢、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樣,可以長期定居;不再是限於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國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雜識續集》說的“今回回皆以中原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傳》說:“元時回回遍天下。”許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心碑》說:“我元始征西北各國,西域最先內附,故其……大賈擅水陸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專其膏腴。”由此看出當時回回主要聚居在繁華的城鎮和生意興隆的商業中心,以及交通沿線。如東南地區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蕪湖、南京、鎮江等地,這和當時廣州、泉州、福州、杭州、揚州以及內地的開封、洛陽、西安等地回族分佈一樣,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線上。就一個地區來說,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區的交通沿線和城鎮。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漢、蒲圻、洪湖、沙市、寶昌、漢水等市縣,位於長江漢水沿路。江南名城嘉興有“回回街”。元代回族為了滿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築上出現了各具丰韻、豐富多彩的樣式。如“杭州薦橋側首,有高樓八間,俗謂八間樓,皆富貴回回新居”。

  明代,由於“探馬赤軍”解體,服役、屯田、經商的回民皆已長期定居下來,在全國範圍內,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體。清代,封建統治者對回族人民採取“分而治之”的辦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遷趕分散到“窮鄉僻壤”,特別是西北地區,由於左宗棠殘酷鎮壓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與漢族雜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遙遠的深山溝壑裏,多數被遷到“三邊一梢”(即山邊、灘邊、湖邊、渠梢)居住。在這種壓迫下,回族以伊斯蘭教為紐帶,以清真寺為中心,集中聚居、團結在清真寺周圍,成為相對獨立的小聚居區。但大的方面,縣與縣、省與省之間,卻構成了若斷若續、點線結合的居住區,使鄰近地區的鄉、縣、市、省之間能保持一定的聯繫。甘肅、寧夏兩省區,就是典型的點線結合居住區。如“寧夏至平涼千餘裏,盡系回莊”。

  從全國範圍內來講,據1990年全國人口普查統計(臺灣省待補),回族共有八百六十餘萬人,每一個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寧夏、甘肅、河北、河南、青海、山東、雲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佈特點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現在,全國有一個回族自治區,即寧夏回族自治區,兩個回族自治州(甘肅臨夏、新疆昌吉),六個回族自治縣(河北孟縣、大廠,青海門源、化隆,甘肅張家川,新疆焉耆),還有五個回族和其他民族聯合自治的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尋甸彝族回族自治縣、鹹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此外,還建立了四個縣級回族區(呼和浩特市回族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開封市順河回族區、洛陽市?e河回族區)和一百四十多個回族鄉、鎮。每一個省、市、縣、鄉的回民,一般都集中在一個或幾個地方,往往在農村自成鄉、村、寨、營等,在城鎮自成街道、區、巷、弄、裏等,如北京市宣武區牛街附近就是回族聚居區。北京郊區、縣有回族聚居村五十九個。吉林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吉林、扶餘、臨江、琿春等七個城鎮。黑龍江省回族主要聚居在哈爾濱、齊齊哈爾、伊春、鶴崗、佳木斯、牡丹江、阿城等市、縣。江蘇省回族主要分佈在南京、鎮江、揚州等地,就南京來講,回族又主要分佈在建鄴區、秦淮區。山東省回族從大的方面看主要聚居在德州、泰安、濟南、菏澤、聊城、曹縣、陵縣等,但就市、縣來講又聚居在一些鄉鎮,如淄博市金嶺鎮、曹縣侯家集鎮、青州市雲峽河、禹城縣十裏望、濟陽縣辛集、店子、菏澤市馬垓等。西北各省回族這種大分散、小集中的特點更為明顯,如陝西省回族除在西安市聚居外,鎮安縣的茅坪、程家等鄉、鎮為回族集中聚居區。上述居住區還形成了一些具有回回民族特點的居住名稱,有的是根據回族姓氏命名的地名。如馬家灣、納家戶、丁家塘、白家寨等等。有的小聚居區的地名,從元朝回民參加“探馬赤軍”屯戍就開始留傳下來。特別是現在全國各地回回營、回回寨、屯等地名名稱就是受屯戍影響而流傳下來的,如今河南的回回寨、齊河縣的老寨子、陵縣的亞虎寨、柳福寨等。明代以後還有大量以“營”為地名的,如現在寧夏頭營、三營、七營;雲南玉溪的大營、西營、東營;山東省無棣縣的五營;陽信縣的六營、大營、小營;泰安縣的前營、後營;以及北京、開封、廣西等地的回回營等等,都是現在回族居住的地方。在吉林省還有一些回回屯的地名,如紅石屯、寶山屯、山前槐屯、蜂蜜營屯、前央屯等。

  西北各城鎮的回民,除少數在市區裏以外,大多數居住在城關外,如寧夏首府銀川市的南關,青海省會西寧市的東關等;在一個縣(鎮)來說也是如此,如固原縣南關、預旺鎮南關均是回民。在回漢雜居的農村,回回往往緊靠在一起居住。

  回族聚居區除了叫營、窪等以外,都有地名,且一個地方回族人口發展到百十口乃至上千口人都建有清真寺。由於受唐代遺留下來的“蕃坊”的影響,這些地方回民內部稱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叫“坊”。如“本坊如何如何”、“坊上的事情怎麼辦”、“某某坊昨天一個孩子‘無常’了”等等。

  二回族住宅類型及習俗表現回回民族不僅在居住區域上有自己的特點,而且在住宅的造型、結構、設施及其他方面也有自己的習俗。

  回族的住宅有三種類型。

  第一種:根據山大溝深、丘陵縱橫的自然條件和地形特徵,修成窯洞居住。如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內蒙古、河南、河北等山區的回民,因本地林木少,經濟基礎薄弱,大多住這種窯洞。

  修窯洞一般先在依山靠崖的地方鏟出一個斷面,然後掘窯洞,回民叫這種窯為“崖窯”。有的斷面大,有的斷面小,小則能掘三孔窯,大則能掘五六孔窯。掘窯洞要有一定的技術,一般都由“窯匠”提鎬,小工挖土,最後由窯匠再修飾一遍,鑿成“人字”形的畫紋,最後用泥抹牆。窯洞的樣式為底方頂圓,大小視其土質而定,土質堅硬則窯洞可挖得大些,土質鬆軟沙化則要挖得小些。土質好的窯洞一般深為十二米左右,寬三至四米,高三米有餘。洞口多用土坯、石頭砌成,並鑲一門兩窗或三窗。回族窯洞一般中間一孔為主窯或叫客窯、大窯,邊上的一孔為火窯,供做飯和居住用。火窯一般都是進門後在左側或右側有炕並連著鍋臺,中間有土坯砌的梯形高低牆。炕和鍋臺同用一個大煙囪,炕角還有一個控制炕的溫度的洞,可以插一塊板子。梯形高低牆上一般可放一盞燈,給鍋臺和炕照明。火窯頂?還有個小窯,叫套窯,安放石磨或貯存土豆、蘿蔔糧食等。窯外上側喜歡挖一個高二米左右、深四米左右、寬二米左右的窯洞,回民俗稱“高窯子”或“高樓子”。高窯一般均為回族老人念經禮拜的地方。有的在斷面兩側挖兩孔小窯,作倉庫和牲畜圈。畜圈一般都有欄,廁所一般都在院外。為了安全,整個院子習慣用土牆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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