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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保險的概念

 機動車輛保險是以機動車輛本身及其相關經濟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不定值財產保險。隨著經濟的發展,機動車輛的數量不斷增加,機動車輛保險已成為我國財產保險業務中最大的險種。

   機動車輛是指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機動車輛保險一般包括基本險和附加險兩部分。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車輛損失險在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時,保險人負責賠償:碰撞;火災、傾覆;外界物體倒塌、空中運行物體墜落、行駛中平行墜落;雷擊、暴風、龍捲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災、泥石流、滑坡;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駕駛員隨車照料者);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對保險車輛採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但此項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是指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予賠償。但因事故產生的善後工作,由被保險人負責處理。

   機動車輛損失險與第三者責任險的責任免除為: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爆裂、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高溫烘烤、戰爭、軍事衝突、**、扣押、罰沒、競賽、測試、進廠修理,以及直接或間接由於計算機2000年問題引起的損失等。

   另外,機動車輛保險還有一系列附加險。如車上人員座位責任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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