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是一種中央有穿孔的扁平狀圓形玉器,為我國傳統的玉禮器之一。《爾雅·釋器》載:「肉(器體)倍好(穿孔)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根據中央孔徑的大小把這種片狀圓形玉器分為璧、瑗,環3種。從近年考古出土的實物看,古人在製作玉器時,對於玉璧的yL徑與器體的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因此今天我們習慣上把寬邊小孔的圓狀器統稱作璧,而窄邊大口徑的稱為環,一般不再用「瑗」這一名稱。
新石器晚期各種文化大多出現了玉璧,長江流域以良渚文化玉璧為代表,玉材採用的是當地所產的透閃石質玉材,多數不純,含有較多的青灰色、紅黃色雜質,土浸後常呈白霧狀。玉璧的尺寸較大,一般直徑在1尺左右;製作不夠規整,璧體往往厚薄不勻,有的表面留有鋸痕。其特徵是外緣薄,內緣厚,中央孔徑較小。打孔有對鑽、單面鑽兩種,使用對鑽法打孔的,孔洞中往往留有台痕。玉璧大多素面無紋,打磨較光亮。
商周時期玉璧成為貴族階級專用的禮器。這時的玉璧尺寸小於新石器時代,璧面切割平整,內外緣厚度相同,外緣邊稜為圓角,兩面對鑽打孔,一般都很規整。商代玉璧多素面無紋;周代大璧無紋,小璧則有雕琢精美的紋飾。紋飾題材主要為龍、鳳、鳥紋。刻法常用寬細陰線加隱起陽紋相結合的手法,寬陰線斜挖而成,極具特色。周代紋飾弧線較多,線條自然流暢,動物造型柔美。戰國至兩漢,由於禮制衰落,玉壁開始大量被用來作佩飾玉和鹼葬用玉。這一時期玉壁的用途相當廣泛,形式多樣,難以一概而論。從總體看戰國與漢代雖同屬一種風格,但在具體的表現上,仍呈現出許多不同的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