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女式手袋逛街跟在工地勞動是不一樣的。抬磚塊、收大麥,作為男人就應該體貼一點,女同志願意你幫忙,你就盡力地幫忙。
男人替女朋友拿手袋,可真是讓人刮目相看的一件事。
我這一輩子只替我媽,還有我干媽拿過手袋,還都是在陪她們購物的時候,她們忙於搶奪心愛商品的時候,替她們稍拿了一會罷了。之後她們就會把手袋要回去,把購物袋交到我手裡。
就在前幾天我又看見了拿著女人手袋的男人。從後面看,他臂彎上是一個看來像是被強迫在減肥的中學生。從前面看才知道他是受到了天山童姥的威脅才拿著手袋的。我在想,是什麼樣的女人會讓她的「愛人」拿著一個女人用的手袋在大街上走?又是什麼樣的男人會樂此不疲?
在這個後現代的個人主義強烈的時代裡,男人用女式用品再也不是我們能理直氣壯地瞪眼的事兒了。成龍就曾經說過他願意用女式手袋,因為女式手袋「好用」。張國榮也穿過裙子在演唱會裡出現,還踩了雙高跟鞋。那我們的男同志替女同志拿著手袋到處跑又怎樣呢?我覺得這個問題必須借助女權運動的核心思想來看。這,不是手袋的問題,是權利的問題,是一個女人控制男人的問題。
經過千百年的演變,衣服早就帶著強烈的性別政治內容。男人的衣服和女人的衣服,就是再後現代,還是有區別的。這些區別雖然受到時裝界的不斷挑戰,但是在一般人的生活裡還是有很明顯的約定俗成的規矩。我不是張國榮,所以我會不會穿裙子的問題,不在於我穿得好不好看,而在於我是不是男人。如此類推,我會不會替我的女朋友拿手袋,也不在於我愛不愛她,而在於我是不是男人。反過來看,我們也應該問一問,女朋友明明知道自己拿的是女式手袋,卻要男朋友拿著在大庭廣眾中出現,她,到底愛你有多深?
體力的因素也是不能成立的。拿著女式手袋逛街跟在工地勞動是不一樣的。抬磚塊、收大麥,作為男人就應該體貼一點,女同志願意你幫忙,你就盡力地幫忙。碰到能頂半邊天的女同志你也別去惹事。平常逛大街,女同志們的手袋裡,可能有手機、化妝品、小記事本和其他輕便簡單的東西。除了林黛玉,可能一般的正常女性也都是能提得起來的。要是真的提不動的話,我看最好還是就在家裡面待著,休息休息。有病,最好別到處亂跑。 |